何某与北京A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2022-05-16 12:27
案件简介
2019年原告和被告签订了《培训就业协议书》,合同约定被告负责为原告推荐就业,协助原告和相关单位沟通直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且被告承诺在原告入学60个工作日内安置就业,凡参加培训后没有推荐就业成功的,全额退还培训费用。原告在签订合同之前曾告知被告工作人员自己心脏不好,并询问是否会影响推荐就业,被告工作人员称没有问题,原告因此同被告签订了《培训就业协议书》,约定分期缴费的基础培训费用24800元,分期缴费每月固定还款2240元。后原告因身体原因未通过试工期,被告也一直未为原告推荐工作,现早已超过了被告承诺的60个工作日,但是被告始终未予返还相关费用,因此,原告委托我所办理此案。
案件详情
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主动向原告全额退还了相关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