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罪的认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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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15:59
走私罪的认定和标准法律解释根据中国刑法,走私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私自运输、贩卖、购买、储存、运输、邮寄、寄递、携带、出境携带、进境携带、中转、转运、赠与、接受、销售、接收、出售、运输、储藏、购买、运输、交通、寄递等方式,非法出入境、非法转移境内外货物、物品的行为。
走私罪的认定和标准法律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是否违反国家法律:走私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法律,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
2. 行为方式:包括运输、贩卖、购买、储存、邮寄、寄递、携带、出境携带、进境携带、中转、转运、赠与、接受、销售、接收、出售、运输、储藏、购买、运输、交通、寄递等方式;
3. 货物、物品的性质:走私行为必须是非法出入境、非法转移境内外的货物、物品;
4. 故意性:走私行为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是违法行为却仍然进行;
5. 数额:走私行为对于数额有一定限制,超出限制的才属于走私罪;
6. 量刑标准:走私罪的量刑标准根据货物、物品的性质、数量、价值以及走私行为的情节等进行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仅为一般的走私罪认定和标准法律解释,具体的法律适用还需根据具体的走私行为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立案
一般来说,行为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关税的数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50万元的,就应当对行为人立案追诉。或者行为人偷逃税款的数额并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是其一年内曾因为走私被两次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走私的,必须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根据国家是否禁止、限制的不同,又可以分为3种情况:其一,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主要有: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或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印刷品、手稿、图片、胶卷、音像制品、软件等物品;烈性毒药、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制品;有碍人畜健康,来自疫区或者其他能传播疾病的仪器、药品等;按规定允许携带除外的人民币;濒危和珍贵植物(含标本)及种子和繁殖材料;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物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一般性动物及其产品;等等。其二,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即国家对其进出口实行配额或者许可证管理的货物、物品,如烟、酒、汽车、摩托车、电视机、电冰箱、计算器、个人电脑、外币及有价证券、通信保密机、无线电收发报机、贵重中药材及其成药等。其三,国家不禁止、不限制进出口但应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如服装、精矿、海蜇、淡水鱼、虾、土特产品等出口物品;陶瓷、塑料、化妆品、玻璃制品、造纸原料等进口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