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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未遂怎么办

77 4 2023-07-28 13:57
挪用公款罪刑法条文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公款罪】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而百七十二条【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的提示性规定】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有关联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挪用公款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贪污罪,挪用资金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挪用公款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挪用公款罪是什么意思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挪用公款罪属于我国刑法中的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挪用公款罪罪名变迁
挪用公款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的罪名,1979年刑法中并无该罪名。当时,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定为贪污罪,称为挪用型的贪污罪。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增加规定了挪用公款犯罪。该补充规定第3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与现行刑法规定相比较,有两点不同:一是犯罪主体由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缩小为“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将“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不退还的,以贪污论处。”改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使挪用公款罪彻底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另外,也取消了“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的规定。二、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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