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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对法定

59 2 2023-07-08 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或者劣药,情节严重的,如果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该罪行的构成要件为:生产、销售药品,且该药品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主犯或者重要分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该罪行的构成要件为:生产、销售药品,且该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犯或者重要分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可能构成犯罪,涉及的刑罚将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而定。
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标准
本罪是行为犯,只有对犯罪行为性质的要求,而没有对罪量的要求。即只要药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实施了生产或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应当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
本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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