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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共犯判几年

54 5 2023-07-08 13:05
抢劫罪通用刑法内容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ー)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仿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劫罪相关的罪名
抢劫罪概念是什么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这里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必须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
此罪与非罪的界限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侵犯财产罪中唯一没有规定立案数额标准的犯罪,体现了对抢劫犯罪从严惩处的立法思想。但是,毕竟不能把所有的抢劫行为都作犯罪追究,怎样在办案中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只能交给司法人员去处理。正确理解和掌握抢劫罪的定罪标准,成为司法人员和刑辩律师必须解决的课题。 有人认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对抢劫罪的规定并无‘数额较大’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基于抢劫罪的严重性质和从严惩处抢劫罪的立法意图,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当场抢走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抢劫罪。这种理解有可能把一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囊括进来,造成罪罚失当。 由于抢劫犯罪的表现形式纷繁复杂,需要在准确把握抢劫罪的本质特征的基础上,对行为侵害的客体、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作深入考察和分析,排除那些貌似抢劫而实质不符合抢劫罪构成的行为。 根据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经验,对具有以下情节,未造成明显伤害后果的,不宜作抢劫罪追究: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在赌场上,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而是因为婚姻纠纷,抢回赠送彩礼或陪嫁物品,或者因为家庭纠纷,强行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 行为人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索取的财物未超过债务数额,未造成伤害后果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为取回因遗失或遗忘而被他人占有的个人财物,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夺回,未造成伤害后果的。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接近“数额较大”标准,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以暴力相威胁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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