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行为构成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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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 13:30
赌博罪刑法条文
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赌博罪是什么意思
赌博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构成犯罪的行为。
赌博罪客观要件是什么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把握本罪的客观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这里所说的聚众赌博,是指行为人提供赌场、赌具,组织他人是参加赌博并从中获利的行为。至于行人是否参与到赌博之中,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以赌博为业是指行为人将赌博作为创业及生活的主要来源,或者挥霍生活的来源主要是从赌博得来的。行为人是否有正当职业,并不影响行人以赌博为业的认定,即使行为人有正当的职业,其主要的生活来源之是来自赌博的,也应认定为以赌博为业。
赌博罪罪名变迁
1979年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罚金”。1997年刑法修订后,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997年12月1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明确该条为“赌博罪”。 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18条在该条后增加一款,将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修改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7年11月6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明确该条第二款为“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