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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汽油危险作业罪判决书

44 3 2023-11-13 20:52
危险作业罪常见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 【危险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危险作业罪有关联的罪名
危险作业罪定义
危险作业罪是指行人在生产、作业的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设备设施,或者隐瞒销毁相关数据;或拒不执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场所等的整改措施的;相关安全事项未经批准或许可,而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危险品存储、经营生产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足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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