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咨询我
李在珂 专职律师
枪支犯罪 毒品犯罪 刑事辩护 其他犯罪 暴力犯罪 职务犯罪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

44 3 2023-10-22 17:19
贷款诈骗罪刑法规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贷款诈骗罪定义是什么
所谓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对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实施诈骗,且诈骗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贷款诈骗罪客观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人员陷入了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办理贷款发放贷款,行为人进而取得贷款并占为己有。具体表现为行人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的虚假理由而使金融机构的人员陷入到错误的认识,或者通过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产权证明、虚假的抵押担保等,而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人员产生错误认识并及错误认识发放贷款。
贷款诈骗罪量刑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十、贷款诈骗罪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 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10年5月7日) 第五十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查看全部

意见反馈商务合作侵权投诉

Copyright 200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15944号-12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