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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危险物质案

76 1 2023-09-19 18:36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刑法规定
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有关联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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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罪名概念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
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本条第3款的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主体是依照国家规定不具备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上述物质资格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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