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1万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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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5 17:38
敲诈勒索罪通用刑法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定义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恶害相通告,向被害人索取财物,被害人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敲诈勒索罪立案
如果行为人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达到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虽未达到该标准,但达到该标准的50%,且存在敲诈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情况,或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或在一年内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也应当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如果行为人不存在前述情况,但实施了多次敲诈勒索的,也要对行为人进行立案追诉,这里的多次是指两年内三次。
犯罪未遂与既遂
本罪的着手是开始实施敲诈罪的行为的时候。在财物转移到行为人或者行为人具有一定关系的第三人手上的时候,就是既遂。敲诈勒索行为和对方由于害怕而处分财产的行为,以及行为人取得财物的占有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尽管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是对方并没有感到害怕,而是出于同情怜悯之心将财物交给对方的时候,由于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是本罪的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