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谍罪最高可处多少年徒刑
116
1
2023-10-09 10:30
间谍罪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ニ)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ー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间谍罪概念是什么
所谓间谍罪是指行为人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相关的间谍组织及间谍组织的代理人所指派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炸目标的行为。从本罪的历史沿革来看,1979年制定刑法时即规定了间谍罪,在1997年制定现行刑法时也将间谍罪作为刑法的规制内容。
间谍罪客体是什么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即行为人通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提供我国的国家秘密和情报,严重危害了我国的国家安全,因此必须对间谍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
间谍罪刑事责任
1、自然人犯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是指虽然参加间谍组织,但未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或者接受间谋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但所实施的间谋行为,确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等。 根据本法第56条和第113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所谓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是指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进行破坏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致使我方遭受特别严重损失的等。 2、单位不构成本罪。九、间谍罪量刑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 第56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110条【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11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103条第2款、第105条、第107条、第109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十、间谍罪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 第56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110条【间谍罪】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11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103条第2款、第105条、第107条、第109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2月22日起施行) 第4条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