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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68 2 2023-10-16 17:43
交通肇事罪相关刑法内容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相关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交通肇事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危险驾驶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杀人罪,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交通肇事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交通肇事罪罪名定义
所谓交通肇事是指交通的参与者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即行为人在公共交通领域内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
主观要件
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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