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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及时退还

18 4 2023-09-19 18:33
贪污罪常用刑法规定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近似的罪名
问法网律师对贪污罪相关罪名有如下观点: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以上就是问法网律师提供的关于贪污罪相关罪名的内容,有什么不理解的可以在线留言咨询或者拨打4006064626电话咨询。
贪污罪是什么意思
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而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等行为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里侵吞和侵占罪中的相关行为类似,窃取则与盗窃罪中的相关行为类似,骗取则与诈骗罪中的相关行为类似,无非只是行为人在实施上述几种行为时利用了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所拥有的职务上的便利。
贪污罪与抢夺罪的区别
贪污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贪污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7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客观方面不同:在取得财物的方式上,抢夺罪是乘人不备,公然夺取,而贪污罪的行为方式是秘密窃取。贪污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贪污罪的隐蔽性是指行为人自以为行为时其行为不被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抢夺罪的公然性是指行为人不计较行为时其行为是否会被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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