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罪和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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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07:58
入户抢劫罪和抢劫罪在中国刑法中都是犯罪行为,但有一些细微的区别。
入户抢劫罪是指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其他场所,并以暴力、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主要特点是犯罪嫌疑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其他场所进行抢劫。根据中国刑法第263条规定,入户抢劫罪是重罪,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定犯有这一罪名,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抢劫罪则是指犯罪嫌疑人以暴力、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而与此同时并不需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其他场所。这种犯罪行为主要特点是嫌疑人使用暴力或威胁暴力手段,通过抢劫来获取他人财物。根据中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同样是重罪,犯罪嫌疑人如果被判定犯有这一罪名,也将面临较为严厉的刑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总的来说,入户抢劫罪和抢劫罪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侵犯他人财产安全,对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对于这两种罪行,司法机关将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和犯罪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
抢劫罪情节加重犯怎么认定
本罪存在情节加重犯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实施抢劫存在加重情节的,就要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量刑区间内裁量刑罚,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加重情节,包括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或者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人直接发出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是当面发出的,也可以是通过书信、电话、电报等形式发出,可以是行为人本人发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发出。抢劫罪的“威胁”是扬言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都是当场可以实施的;敲诈勒索罪的“威胁”一般是扬言将要实施,并不一定当场实施,威胁的内容可以当场能够实施的,也可以是在以后的某个时间才能实施。抢劫罪是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迫使被迫交出财物的时间、地点,可以是当场,也可以是在以后指定的时间、地点交出。2、客体不同。抢劫罪占有的财物只能是动产;敲诈勒索罪占有的财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抢劫罪除使用威胁手段外,还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往往同时侵害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敲诈勒索罪,不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因而不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3、主观要件内容不同。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故意的内容是抢劫;敲诈勒索罪故意的内容是敲诈勒索。(五)抢劫罪与绑架罪的区别抢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1、客观方面不同。 抢劫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其当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将其财物劫走;绑架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财物的所有人(不排斥财物所有人)、经管人的亲属使用暴力、胁迫或麻醉手段,将其劫持,利用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迫使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交出一定的财物,换取被绑架人的人身安全,因此财物不是当场取得,而是在以后的特定的时间、地点取得;不是由被绑架人直接交出财物,而是由被绑架人的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