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撞到交警算袭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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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21:10
袭警罪通用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罪名定义
袭警罪是指行为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构成犯罪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规定的罪名。是否增设袭警罪,在理论和实务界争议一直较大,自2003年争议开始至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制定,最终袭警罪进入刑法之中。
袭警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实施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暴力袭击方式多种多样,如果行为人使用管制刀具、枪支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手段实施的,要升格法定刑处罚。把握本罪的客观方面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严格认定暴力袭击,如果行为人只是单纯的不配合警察执行公务,有轻微的肢体接触,造成轻微伤以上的伤害的,一般不认为属于暴力袭击。其次,行为人暴力袭击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如果行为人暴力所针对的对象不是人民警察,或者该人民警察并未在执行公务,或者该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时存在违法情况的,行为人进行反抗的不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例如,公安人员在任 何时间或地点,都有权抓捕正在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对其以暴力或威胁方法进行阻碍,就构成犯罪。 其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是在依法执行职务。即其所进行的管理活动,确实属于其的合法职权范围,并且活动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依法对市场贸易进行监督管理,海关人员依法进行进出口物品检验等。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超越其职务范围进行其他非法活动,或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侵犯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激起民愤,受到阻碍的不能视为妨害公务。 同时,行为人必须是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执行公务。本条所称暴力,是指行为人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的身体实施了暴力打击或者人身强制,如殴打行为、捆绑行为等。如果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按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本条所称威胁,是指行为人以杀害、伤害、毁坏财产、破坏名誉、扣押人质等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威逼、胁迫,企图迫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放弃执行职务。 行为人如果并未采用暴力或威胁方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例如谩骂、吵闹等行为,虽然对执行职务有一定程度的妨害,但也不能构成本罪。对此种行为可以批评教育,或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其情节恶劣者,则可能构成侮辱罪或其他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