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母亲被一70多岁的老头打伤头部,以及前臂软组织挫伤,可派出所说因为伤人者70岁以上了,对判决可以不予执行,说对其没有办法,派出所说法医鉴定书要留在派出所,这合理么?请问能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他,能否要求他赔偿医药费?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标签: 故意伤害
来自 windows wf*** 甘肃-庆阳 2016-01-05 14:02:04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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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5 14:19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72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详情请到问法网首页在线咨询,与律师一对一交流。联系电话:010-65398096我要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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