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我是一名保安公司的队长,因为突发事件,(有人在辖区内闹事)要求本辖区的班长与我同去处理,结果这个班长对我出言辱骂,我还口了,后来他先动手打我,我一直在忍让,可后来越来越过分,我用石头砸了他,现在他住了院,在事后我到医院去看了他,并送去了500元钱.住院的钱是用医保看的,但差价也是我出的,共1200元左右.现在他出院要我赔偿他的误工费,护理费等.我应该都赔偿吗?我是在上班的时候打了对方,公司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我要解答
来自 windows wf*** 上海-静安区 2016-01-04 14:16:48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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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12 15:23 解答

您好!您出手将人打伤,对对方造成侵权,就应该承担赔偿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公司不应该承担此责任。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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