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故意伤害,重伤10级,被害人农村户口,发生于2011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这赔偿合理吗? “赔偿经济损失费:医疗费11661.37元,鉴定费7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29天=870元,误工费19557元/年/人÷365天×219天=11734.20元(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护理费19557元/年/人÷365天×29天=1553.84元,残疾赔偿金3472元×20年×10%=6944元,交通费酌情赔偿300元,合计33763.41元。”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来自 windows wf*** 辽宁-阜新 2016-01-03 20:31:30
律师解答共1条
咨询我
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4 16:10 解答

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律所进行面对面的咨询。其他事宜,也可以来电来所咨询。谢谢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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