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对方来我们店铺闹事,使我们先动手的。对方是社会上的混混,具有黑恶势力。应为之前就有来打砸过,之后又恐吓我,这次我忍无可忍,他又带个小弟来找事,所以我们两兄弟冲上去就打他们。这样是属于故意伤害吗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来自 windows wf*** 福建-泉州 2016-01-03 17:52:28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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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4 20:43 解答

对方的伤情若为轻伤以上的,己方有证明不了系正当防卫的,须承担刑事责任。对方有权要求民事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我要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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