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我买了一套媳妇外公的二手房(属房改房)现正在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证署名为外公外婆共有,二老健在(外公身体康健头脑清醒离休干部,外婆身体不好脑萎缩,不识字)卖房为给外婆治病用,老人有三女二子,卖房时都签了同意卖房协议,在房屋买卖合同(未公证)见证人处,除小儿子没签字,其他都签了,购房款一次付清,外公出具了收条,房屋居住着外公外婆及大儿子一家三口(大儿子有单位分房)现在大儿子以当初出钱为父亲购房为由,拒绝搬出。(二老均八十有余,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和老人居住在一起分来吃住)请问房产过户完毕,取得新的房产证,我们夫妻在法律上可以将大儿子一家,撵出去吗? 我要解答
标签: 房主权利
来自 windows wf*** 重庆-万州区 2016-01-03 15:41:26
律师解答共1条
咨询我
汪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11 16:30 解答

您好!已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的说明房子的所有权已经是您的,您对该房子的使用有处分权。您们可以要求他们搬出该房屋。我要追问

国韬
×
合同纠纷相关专题
合同纠纷相关办事指南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法律机构

意见反馈商务合作侵权投诉

Copyright 200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15944号-12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