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工队的包工头和几个工人来我这里吃饭,然后一个工人喝酒闹事,把我打了,眉毛上疯了十二针,医生说构成轻微伤,我已经花费医药费五千元了,对方也不赔偿医药费,我应该怎么办呢?报警处理吗? 我要解答
来自 windows wf*** 河南-安阳 2016-01-03 13:14:25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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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6 17:45 解答

您好!您可以报警处理,或者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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