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张家界城市户口,被人故意伤害后死亡,26岁未婚父母不满60岁可以陪多少钱?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标签: 故意伤害罪
来自 windows wf*** 山东-淄博 2016-01-03 10:38:22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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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4 14:10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维权。谢谢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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