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我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收客户租金之前我需要填借支单,事后用客户的票据换回来借支单.但我收了客户钱后我没有把客户的钱交给公司,我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吗。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标签: 职务侵占
来自 windows wf*** 北京-东城区 2016-01-02 11:31:03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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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4 12:08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不明事宜,您可以来我所面对面进行免费咨询。谢谢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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