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你好,本人为公司出纳会计,同事请款4万元(领导批2万元),实付也是2万元,因为我当时刚刚参加工作,在疏忽大意的情况下在账上写了4万元,后经领导查账时发现,最后在公司的保险柜里找到了没有付出的2万元,请问本人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要件吗?会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吗?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标签: 职务侵占罪
来自 windows wf*** 黑龙江-哈尔滨 2016-01-02 10:10:03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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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4 11:42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仅供参考。其他事宜,可以来电来所咨询。谢谢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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