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您好,我公司临时雇员李某与另一公司签订合同,后来李某私刻我公司财务章,将合同款支取占为己有,李某职务侵占了我公司的合同款后卷款逃跑。李某是我公司为签订该合同雇佣的,讲好的是给李某提成,我公司并不给李某发工资,请问李某是我公司的临时雇员职务侵占公司钱财能构成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吗?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来自 windows wf*** 黑龙江-哈尔滨 2016-01-01 20:55:52
律师解答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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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律师 专职律师
2016-01-04 13:02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71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虽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 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其他事宜,欢迎来电来所咨询。谢谢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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