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想咨询一下1个案件,我儿子在6岁时,在某学校上学,因走廊有积水,致使我儿子摔倒手臂骨折,其监护人告了学校,人民法院判定学校承担全部赔偿义务。学校已经赔偿了。但几个月前我儿子需要进行二次就医,在某三级医院做了二次就医花了医药费等费用43636元,其监护人再次要求学校赔偿,但学校以人民法院已审理完成为由拒不付款,咨询一下律师,在学校发生伤后又进行了二次就医能不能要求再次赔偿? 我要解答
来自 macOS wf*** 山东-临沂 2023-05-07 14:53:21
律师解答共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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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 专职律师
2023-05-07 15:11 解答

伤后又进行了二次就医,属于正常的损失,应该由学校承担赔偿义务,建议请求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我要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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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律师 专职律师
2023-05-07 15:18 解答

您的电话号码是多少我要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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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律师 专职律师
2023-05-07 15:34 解答

你好,我们沟通下具体情况我要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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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律师 专职律师
2023-05-07 15:37 解答

可以具体沟通,您可以电话联系我我要追问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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