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我是兰州物流公司的一名营业员,公司收银员去培训,公司决定由我代理收银,一日收银短款3800多,因无法查实原因,公司决定由我100%承担损失,我并非公司专职收银员,未经过公司任何收银员培训,公司有专职收银员补贴,我未因代理收银而获得补贴(未获益)!公司也有文件规定,短款收银员承担20%,现公司领导坚持由我100%承担损失,现已将我3100多工资扣除,不予发放.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可以,我要如何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要解答
来自 windows wf*** 甘肃-青浦区 2011-09-08 1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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