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我一朋友范刑事案在逃几年,现在想自首,但不在本市,请问怎么才能算自首,还能不能减刑? 我要解答
(注:如果内容涉嫌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来自 windows wf*** 北京-黄浦区 2014-08-14 17:23:28
律师解答共1条
咨询我
张律师 专职律师
2014-10-22 17:21 解答

您好,您朋友可以去司法机关自首,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两种: 1、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如下: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1)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是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2)如实供述的罪行必须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注意:司法机关已掌握的罪行必须是证明成立的罪行。 (3)“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还包括行政拘留(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我要追问

国韬
×
相关专题
相关办事指南
相关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相关法律机构

意见反馈商务合作侵权投诉

Copyright 2005-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9015944号-12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