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前两天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可回来后我和家人商量,考虑到离家远的原因,我不想干了,第二天我去找公司谈,公司负责人说我已公司签订了合同,必须干满两年,否则违约。得赔偿公司10000元的违约金。还有我进公司时交了2000元的保证金,他们能退给我吗?可是,我在他们还没通知我上时就去给他们说我不干了,这也算违约吗?我要怎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好自已的权益。 我要解答
来自 windows wf*** 贵州-无锡 2011-08-09 21:03:44
律师解答共1条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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