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
侯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仍北京市顺义区某诊所内以医生身份行医。2017年7月19日16时许,孟某到该诊所就诊,侯某以医生身份为其诊治,后在未书写处方的情况下从药房内亲自挑选输液药品对孟某进行输液治疗。半小时左右孟某出现不良反应,后经诊所内其他医生一同对孟某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来,公安处理了诊所的老板,想问下侯某可能会面临什么处罚? 我要解答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9949处理。)
标签: 处罚
来自 windows wf*** 北京-顺义区 2020-07-31 21:40:34
国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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