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施工改造,怀柔区看守所办公场所于2024年11月5日整体搬迁(含怀柔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室)
怀柔区看守所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破锣口村北昌金路南侧200米
怀柔区看守所导航定位:“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
怀柔区看守所乘车路线:乘915路顺义西门站下车,换乘顺20路泥河站下车。
2025年6月3日,怀柔区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在怀柔区看守所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2025年2月27日,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障与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权保委)调研走访顺义区看守所和怀柔区看守所。
怀柔区看守所入驻专业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中标公告于2025-02-10发布。
2024年8月22日,怀柔区检察院党组书记甄卓带队到怀柔区看守所、怀柔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调研派驻检察工作。
怀柔看守所监区、监舍维修项目成交公告2024-04-29发布。
怀柔看守所监区、监舍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4-04-12发布。
北京人大网讯2024年2月28日,怀柔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监察和司法委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到怀柔区看守所开展视察活动。
2024年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市怀柔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上提到围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拟听取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听取关于行政应诉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怀柔区看守所。
2023年9月26日,怀柔区检察院以“‘慧’聚监督合力,共谋检察发展”为主题,举行派驻怀柔看守所检察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市级、区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怀柔区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零距离接触派驻检察工作和公安监管工作,感受高墙内的检察监督。
张某某因涉嫌诈骗罪,于2023年5月被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
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看守所“铁桶工程”项目中标公告2021年1月19日发布。
2020年2月5日,怀柔区的两起危险驾驶案破例在怀柔区看守所内开庭审理。2月5日,在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审讯室内,隔着一道隔栏,法庭和被告人座椅设在两边,法官、检察官、法警和被告人均戴着口罩,保持有效距离,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
2019年10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武警部队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
2016年6月7日,怀柔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办案检察官收到案卷了解案情后,到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提讯王某,发现王某可能患有精神疾病,怀柔区法院支持了检察官的量刑意见。
2016年6月29日上午10时,怀柔公安分局在怀柔区看守所举行了涉案物品集中发还活动。此次活动共发还汽车6辆、手机1部及金银首饰数件,总价值约200余万元。
鲁×因涉嫌犯包庇罪,于2014年12月11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羁押,同年12月25日被逮捕;羁押于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
2014年5月27日,北京市怀柔区公安分局公共关系办公室与团区委组织怀柔区青年团员走进怀柔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活动,街道、社区、高校等40余名社区青年汇成员,走进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接受法制教育。2013年11月26日,10位来自不同省市、不同行业的博友齐聚一“车”。大家一路讨论着,不觉已到了此次“博友基层行”的第一站——怀柔区看守所。
2013年2月3日,在怀柔区看守所,为了缓解在押人员的思乡情绪,也为给朝思暮想的在押人员家属报一声平安,怀柔看守所首次开展了以DV的形式向家人送出新春寄语的活动。23名在押人员的家属2月3日一早就来到了怀柔区看守所,观看一周前民警用DV机为在押人员录制的视频。同时,监管民警把家属们的叮咛也录制成视频,播放给相应的在押人员观看。
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被监管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进未成年被监管人员家属对怀柔看守所教育管理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2010年12月20日,怀柔区看守所召开未成年被监管人员家属座谈会,征求对看守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加强监管工作。
因施工改造,怀柔区看守所办公场所于2024年11月5日起在顺义看守所办公。
2023年9月19日起统一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律师预约会见系统预约北京市怀柔区看守所律师会见。
因系统维护(至2024年1月7日24时),律师会见预约平台暂停使用,您可以暂时通过拨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地看守所电话进行会见预约,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怀柔看守所律师预约电话61697126。
律师会见需向怀柔看守所提交刑七(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初次会见要提交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律师证复印件。刑拘关在怀柔看守所申请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
(一)被羁押在怀柔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
(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人民币。当某人自称能"花点钱把关在怀柔看守所里面的人通过关系捞出来"时,您千万不要相信,因为把在押人员放出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不是说一个人说了算,即使人真的被放出来,也是经过司法机关调查的结果,绝对不是"捞"出来的。其实每个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因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的可能,以"捞人"为诱饵的"骗子"正是钻了这个空子,收取了"打捞费"之后坐等结果,其实能被释放的人,是经司法机关查明他属于涉嫌犯罪证据不足的人,就算你不花一分钱,一样会释放。您看花这样的钱 是不是太冤枉了。
2、风险代理的陷阱承诺先不收代理费用,等办完案子之后再收钱,与"捞人"的伎俩一样,实际上他们只是坐等案件结果,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
3、明信片请律师的陷阱您突然收到被关押的亲友的明信片,指名要求请人担任辩护人时,您要高度注意了,如果他以前不认识这个人,这种明信片十有八九是与您的亲友关在一起的提前 释放的人搞的鬼,他们提前出来后和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采取威胁的手段,诱使您的亲友给您写明信片委托律师,赚取高额的代理费,捞取好处。
4、办理取保候审的陷阱很多人不了解"取保候审"的条件与实质,一位律师代为办理"取保候审"就是花点钱,找找关系,把羁押的亲友弄出来就什么事也没有了。而实际上,我国刑诉法对于"取保候审"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使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的;(3)应当被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办理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等于没事儿了。取保候审与逮捕都同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所以说办理取保候审后,也有可能被判有罪,也同样要坐牢。此外,在看守所办理取保候审,对外地 户口的犯罪嫌疑人的办理条件限制的更加严格。当然,对一些证据不足、一时又难以查清的案子经领导批准办理取保候审的也是有的。办理取保候审不成功不收费, 与风险代理的原理是一样的。
15810***留言2025-09-04 20: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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