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等12人被刑拘,最高可判7年
上传者: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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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14:34
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等12人被刑拘,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那么,王某玲等人会被如何处罚呢?
王某玲等人是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量刑为7年。本文截稿之时,已有29人不幸遇难,这个伤亡人数已经远远超过了情节特别恶劣的定罪标准,这些责任人恐怕将会根据各自责任划分,按顶格量刑去惩处。
另外,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基于主观上没有发生事故的意愿,如果施工者有故意造成火灾的意愿,那将会涉嫌放火罪,最高可判死刑,根据本案造成的结果,若真发现有放火行为,嫌犯必然会判处极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