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一则“湖南被霸凌少年刺伤3人被判无罪”的新闻冲上热搜。本案案发于2019年5月17日湖南某中学的男厕内,小蒋遭到同年级15名学生的殴打,混乱中拿出一把折叠刀乱舞,刺伤了殴打他的3名学生。本案经一审判决无罪、检察院不服抗诉后,终于2022年11月9日以检察院撤回抗诉落下帷幕。
从目前公开的材料来看,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小蒋事先准备刀具的目的是否为斗殴,小蒋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问法网律师同意法院的观点,从小蒋携带刀具的目的来看,小蒋对到厕所后会遭受暴力侵害是有预见的,遂将刀具藏在衣服内以备不时之需,并且,小蒋到达厕所后,并未直接拿出刀具与对方对质,而是在被撂倒在地、拳打脚踢后才拿出刀具进行了防卫。其携带刀具的目的是进行“防卫准备”,而非故意伤害;小蒋独自面对15个人拳打脚踢,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进行防卫,造成3人受伤,符合刑法对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无罪判决是正义使然。
我国在1979年制定《刑法》时便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但一直以来,司法机关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都较为苛刻。2020年8月28日,“两高”、公安部公布了《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司法机关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本案中,所幸法院贯彻坚持了“法不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维护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