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问一下,我哥哥是陕西人防办人防工程质检站的局长,几年前,他负责对一个新建小区的人防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时,发现并提出了人防门需要封堵等存在的不符合标准项目,并当场告知施工者进行整改,但是施工者以整改耗费成本较大等理由,请求他放过,并塞给了礼物大约6万元,他收到后,就不再监督了,让这个存在不符合标准项目的人防工程顺利的通过了验收。2021年02月23日当地的监察部门就发现了这个事情,并将他带走了,现在也联系不上,我很担心,律师请帮忙分析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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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