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呀律师,我是福建人。前些天学习法律相关内容,遇到一个示例不太清楚,想请教一下。如果老马为军工技术专家,在一次宴会上认识了留学回国的小单,小单本来就是有意识地攀拉各方面人员,发现老马后分外热情,千方百计紧盯不放。而当老马看到留学回国的小单时,也被小单的攀拉搞晕了头脑,与小单打得火热。小单告诉老马为,技术资料可以变成大价钱。老马为见钱眼开,认为发现了一条生财之路。后来在明知道小单是在为国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老马向小单提供了大量技术资料。为了让小单能够理解技术资料专业知识,老马还给他进行了技术资料专业知识的“科普”辅导。后我国家安全机关将老马、小单抓捕归案。请问老马是涉嫌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吗?
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