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需要可以详聊。
李在珂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刑总主任,1994年改行...
胡娟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协宣联委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代表,北京市海...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业以来先后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诉讼案件以及部分婚姻、继承、合同...
第一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严重吗?
出台《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目的是什么?
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怎么认定?
盗窃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多少?
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是什么意思,数额标准是多少?
在交通工具上盗窃,由于跨地区盗窃,犯罪地点难以认定的要怎么处理?
盗窃毒品,可以构成盗窃罪么?
曾经因盗窃罪而受到刑事处罚,再次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怎么认定?
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再犯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怎么认定?
组织未成年人盗窃公私财物的认定盗窃罪时在数额标准上有什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