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法网律师您好,叶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20年4月2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监视居住,于2020年5月4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6月10日经批准,于次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执行逮捕,现押于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叶某某于2020年4月25日11时30分许,在北京市昌平区**镇**小区,为发泄私愤,驾驶黑色“大众帕萨特”牌小型轿车冲撞**小区**号院东门、**号院西门、**号院东门、**号院西门车辆进出口处的栏杆,损坏**物业公司所有的“**”牌铝制车辆进出口栏杆7个。经价格评估,部分受损物品(“**”牌铝制栅栏杆7个)的修复价格为人民币13650元。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1万余元会判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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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区2020-11-26